首席記者 白瑤
黃土高原的溝壑間,陜北民歌如黃河濤聲般悠遠綿長。這朵承載著陜北人民喜怒哀樂的文化奇葩,不僅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瑰寶,更是中華民族精神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026年1月1日起,《延安市陜北民歌保護傳承發展條例》與《榆林市陜北民歌保護傳承發展條例》將同步施行,為這一文化瑰寶筑牢法治屏障,這也是我省首次針對陜北民歌開展的市級專項立法實踐。
追溯立法進程與傳承實踐脈絡,我省各級政協委員的身影始終活躍其中,以“協商于民、協商為民”的履職擔當,書寫了傳統文化保護傳承的政協答卷。
“只要參加陜北的宴席,不僅肚子飽了,耳朵還能聽到位了,一個個客人都能站起來唱幾曲。”說起陜北民歌,省政協委員、西北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教研部主任張煒達的喜愛之情溢于言表。
然而,在翻看自己收藏的陜北民歌曲庫時,張煒達卻發現,流傳較廣的始終是那幾十首經典曲目,新作品寥寥無幾。
這份擔憂促使他多次前往延安、榆林調研。他發現,年輕一代對陜北民歌的關注度持續降低,陜北民歌演唱技藝面臨傳承風險。
2024年,張煒達提交了《關于促進陜北民歌傳承與發展的提案》,建議制定《陜西省陜北民歌保護傳承發展條例》,以法治力量助推陜北民歌的傳承發展。
民有所呼,政有所應。這件提案引起了省政協高度關注,被列為重點提案,交辦后得到省委宣傳部、省文旅廳的重視。巧合的是,提案中關于制定省級保護條例的建議,與省人大代表聯名議案《關于制定〈陜西省陜北民歌保護傳承與發展條例〉的議案》不謀而合,相關部門對此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推動立法進程。
作為兩地《條例》起草工作的核心參與者,省政協委員、中國音協陜北民歌研究會會長尚飛林對立法初衷有著深刻考量。
“陜北民歌承載著人民對苦難的歌唱和對希望的期盼,見證了中國革命從弱小走向強大的崢嶸歲月。它的傳承發展絕非易事,必須依靠法治筑牢根基。”尚飛林說,“考慮到延安、榆林作為陜北民歌核心發源地的共性與差異,省人大和延安、榆林兩地人大選擇采用‘協同立法’模式,兼顧立法的統一性與地方特色,充分借鑒秦腔、陜南民歌的立法實踐經驗,精準把握陜北民歌的獨特特質,尤其是在中國革命進程中所發揮的獨特作用,兼顧法律的合規性與當地經濟文化發展實際,讓《條例》具備針對性與可操作性。”
立法初心的背后,是尚飛林幾十年如一日深耕陜北民歌傳承發展的堅守。
在陜北出生成長的尚飛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用腳步丈量傳承之路、以筆墨留存文化根脈:組織多場惠民演出,將經典旋律送到校園課堂、煤礦井口、鄉村廣場;歷時4年主編完成《陜北民歌大典》,填補了陜北民歌大型出版項目的空白;提交了《關于加強陜北民歌保護和傳承、留住文化根脈的提案》等多件提案,為陜北民歌傳承發展鼓與呼。
這份深耕與堅守,讓他深知陜北民歌保護傳承亟待以法治力量護航,也更加堅定了他推動立法的決心。
立法之路,嚴謹且艱辛。“從啟動到完成,整個立法過程歷時近一年。”尚飛林回憶,為讓《條例》更貼合實際、更接地氣,起草團隊開展了30余次采風活動,深入陜北民歌發源地與傳承一線,與老藝人、非遺傳承人、新生代演唱者及陜北民歌博物館工作人員面對面交流,多次組織召開座談會,廣泛征求相關部門、演出團體的意見,對《條例》內容逐條打磨、反復完善。
談及《條例》的預期作用,尚飛林滿懷信心:“有了《條例》,就能構建起陜北民歌‘保護、傳承、發展’的完整體系,實現有法可依,為陜北民歌傳承保護提供堅實保障,讓它在新時代持續煥發活力,為時代發展賦能。”
與此同時,基層政協委員也在用實際行動為陜北民歌的傳承發展貢獻力量。
在榆林市榆陽區陜北民歌博物館,區政協設立的文化藝術界別委員工作室獨具特色,這里的駐室委員清一色是陜北民歌演唱家、非遺傳承人,他們用自身的專業所長,讓工作室成為陜北民歌傳承保護的前沿陣地。
“工作室的職能之一就是搭建交流議事的平臺,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探討如何讓陜北民歌煥發生機、代代相傳。”駐室委員高琳說。
作為陜北民歌傳習所負責人,深耕行業多年的高琳對陜北民歌傳承的困境有著最直觀的感受。
“現在孩子們對陜北民歌的文化認同感日漸衰弱,他們不會唱、不會哼,陜北民歌在傳承過程中出現斷層現象。”為了讓陜北民歌的火種在青少年心中長存,高琳將這份憂慮轉化為履職行動,主動走進校園開展非遺普及活動,帶領孩子們學唱《東方紅》《天下黃河幾十幾道灣》等經典曲目,推動陜北民歌第二傳習所正式掛牌,讓陜北民歌的傳承有了更加堅實的陣地保障;提交《關于非遺文化陜北文化進校園的建議》的提案,推動民歌進校園活動在榆林全面鋪開。
“把陜北民歌保護好、傳承好,既是我們非遺傳承人的使命與擔當,更是政協委員履職為民的義務和責任。”高琳表示,接下來,將按照《條例》要求,持續深耕非遺進校園活動,讓這門承載著陜北人民情感與記憶的本土藝術走進更多年輕人的視野。
作為陜北民歌省級傳承人,延安市政協常委王建寧始終將個人發展全身心融入陜北民歌傳承事業,傳唱多首膾炙人口的民歌,創辦陜北民歌傳承基地,助力陜北民歌傳承發展。
“此前,陜北民歌傳承多依賴口口相傳的民間模式,缺乏統一的標準和政府層面的系統引導。《條例》的出臺讓傳承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不僅為傳承實踐明確了標準、指明了發展方向,更為陜北民歌的長遠發展提供了多重保障。”王建寧說,“一方面,它能推動陜北民歌健康有序發展,讓這門承載著陜北人民情感與地域文化的藝術形式持續煥發生機;另一方面,《條例》還將為民歌的版權保護等提供有力支撐,為傳承者的合法權益保駕護航,進而激勵更多人投身到傳承事業中,實現陜北民歌的可持續發展。”
王建寧表示,接下來,將以《條例》實施為契機,繼續發揮政協委員的橋梁紐帶作用,深入調研傳承實踐中的新問題,積極建言獻策,深耕傳承一線,讓陜北民歌這顆非遺明珠在新時代綻放更加耀眼的光芒。
2026年1月1日,《條例》施行后,陜北民歌保護傳承將邁入法治化、規范化發展的新階段。站在新的起點,委員們表示,將持續踐行“協商于民、協商為民”的履職理念,主動擔當作為,做好陜北民歌的傳播者、弘揚者,探索傳承創新路徑,推動陜北民歌在新時代的沃土上代代相傳不息。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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