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洛市商務領域消費品以舊換新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12月15日起,商洛市對部分消費券發放與核銷規則進行了優化調整。此舉旨在進一步做好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提高消費券核銷率和資金兌付率。
本次調整涉及多類消費品補貼。其中,家電以舊換新、數碼產品購新消費券自12月15日起,每日9時通過“云閃付”平臺發放,當日有效,次日可重新申領,資金核銷完畢即結束活動。汽車置換更新消費券于12月15日9時在“云閃付”平臺一次性發放,領完即止;汽車報廢更新在商洛市商務局部門頻道發放消費券。領取到兩類汽車消費券的消費者在12月31日前辦理相關手續,并于2026年1月10日前提交補貼資料,逾期將無法享受補貼。此外,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家裝消費品煥新消費券繼續在支付寶平臺發放,發放時間和方式保持不變。
商洛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消費者領取消費券后要在有效期內及時核銷使用。參與活動商戶在核銷消費券后,在12月31日前上傳補貼申領資料,對系統反饋需修改的資料及時更正補傳,過期將不予兌付補貼資金。
(記者 王佳偉)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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